汤加王国是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国,渔业、旅游业和农业是其主要经济支柱,也是对外经济合作的主要领域。中汤建交7年来,双方在上述领域都开展了业务合作,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为了更好地帮助国内企业开展中汤渔业合作,现结合汤加的有关情况和我国企业在汤加的实践,就中汤渔业合作提出以下具体建议供参考。
一、 认真做好市场调查
因汤加政府目前仍不允许外籍渔船在汤加从事近海捕捞,所以我国渔船如果来汤开展渔业合作,主要是从事远洋捕捞,捕捞对象主要是金枪鱼。
做好市场调查是开展中汤渔业合作的第一步。市场调查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可以通过网上调查获得的基本信息,如包括汤加地理位置、人口、气候、经济状况等内容在内的基本国情以及汤加渔业资源数量及分布、渔业管理机构和法规政策等概况,这些内容一般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二是需要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的有关动态信息,如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汤加政府对外籍渔船来汤加作业审批是否有特殊规定、对外籍渔船数量是否有限制;对外籍船员和汤加船员数量比例是否有要求或规定;在渔船作业过程中汤加政府有关部门有哪些限制、监督和干预;码头、制冰、加工、空运等后勤设施及能力是否能满足公司作业的要求;各个阶段的具体成本开支情况;汤加本地及国际市场状况及其潜力等。这些内容往往是动态的,同时对公司的经营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必须眼见为实,掌握全面真实信息并进行严谨的可行性分析,防止和避免道听途说。
二、 出国前办妥有关手续
通过实地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如果公司认为到汤加从事金枪鱼捕捞可行并决定来汤加开展渔业合作业务,则需要在出国前办理好有关手续,以免出国后必须补办而带来不便和损失。
以下手续应在渔船出国前办理完毕:
1, 分别向我国农业部渔业局和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申请到汤加从事远洋捕捞作业的许可。农业部渔业局和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分别是我国渔业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只有在得到其审查批准后才能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2, 根据我国农业部渔业局和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的同意批复文件,公司向有关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远洋渔船检验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将在申请汤加入渔准证时向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提供。
3, 根据农业部和商务部批文,为选定的船长船员办理国际海员证。因申请汤加工作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公司需在船员出国前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其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到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船员到达汤加后需将上述无犯罪公证材料送我国驻汤加使馆再次办理认证,汤加移民局才受理船员工作签证申请。
4, 在来汤加实地考察基础上与汤加代理签订代理合同。根据汤加法律,外籍渔船必须通过当地代理(渔业公司)或汤资控股的合资渔业公司才能申请入渔证进入汤加海域从事远洋捕捞,因此考察期间必需确定当地代理商并就双方责权利等具体合作条件达成协议,并最好在渔船出发前签订合同。
5, 通过汤加代理申请入渔证。汤加规定外籍渔船入渔证的申领程序是:首先在所罗门群岛的太平洋论坛渔业局申请登记渔船查验证书和无线电台资料,被核准后向汤渔业部申请入渔证,并向汤海事港监部申请登记渔船的停靠。上述程序最好在渔船出发前办理完毕,避免来汤后因等待入渔证而增大开支和风险。
6, 通过汤加代理办理船员工作签证。因无法在国内为船员办理汤加签证,因此首先要通过当地代理办理好船员的汤加入境许可,入境后再办理汤加长期工作签证,但最好在船员来汤前将有关同意给予工作签证的手续办完。特别需提醒的一点是,即使获得汤加入渔准证,并不表明所有船员都能得到工作签证,准许获得工作签证的船员岗位和人数需要得到汤加渔业部和贸工部的审核同意。汤方往往要求外籍渔船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船员。
三、 寻找合适代理人
根据汤加目前的法律规定,外籍渔船进入汤加从事远洋海洋捕捞必须通过当地渔业公司申请捕捞准证、办理船员工作签证以及处理其他渔船生产相关方面的日常事务。也就是说,汤加代理成为外籍渔船在汤加与各个政府部门进行联系和交涉的全权代表。因此,选择一个有能力、重信誉、责任性强的代理对外籍渔船来说非常重要。在选择当地代理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1, 人品如何?可以通过多方面了解加以判断;2, 对外公关和交往能力如何?可以通过了解其以往的经历以及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办理有关对外活动安排等方面来判断;3 ,责任性如何?也可以通过一些活动安排或一些事情的处理来判断。由于汤加当地代理的选择对船队经营风险有很大的关系,而且确定后再变更难度很大,因此公司对此应慎之又慎,并通过详细的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代理应承担的责任和应享受的相应利益。
四、 遵守汤加有关法律规定
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也只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才能求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妥善得到解决。
在汤加从事远洋捕捞,以下几点需要严格遵守:
1, 在取得汤加入渔准证之前不得从事捕捞作业,否则将被重罚或拒绝颁发给入渔准证。通常情况下,汤加要求外籍渔船达到汤加后申请入渔证,得到入渔证后才能开始捕捞作业。如果外籍渔船在来汤加途中但未取得入渔证之前就开始捕捞作业,将被处以几十万美元的重罚,并极有可能被拒绝入渔。外籍渔船如果在来汤前获得入渔准证,就能避免此类风险。
2, 必须按入渔证规定捕捞鱼的种类进行捕捞。汤加远洋捕捞主要是各类金枪鱼和杂鱼,但鲨鱼也往往占有较大比重。按照汤加渔业管理法规定,鲨鱼捕捞量最多不能超过批准捕捞鱼类的30%,否则所捕鱼货将被没收,并处以重罚,情节严重者将被中止入渔。
3, 不得在汤加12海里以内水域进行捕捞,近海渔业生产仅为汤加人保留,不对外开放。
4, 汤加要求外籍渔船雇佣一定数量的汤加船员,虽然这还不是法律规定,但也具有相当强制性。一般情况下,船长、大副、轮机手等技术性岗位可以是外籍雇员,但外籍普通船员的工作签证申请往往会有困难。准许的外籍船员岗位和名额由汤加渔业部决定。无线电通讯员要求由汤加人担任。为加强对外籍渔船作业的监管,汤加渔业部有权对外籍渔船派遣渔业观察员一起出海,并要求外籍渔船为其支付工资或有关费用。
5, 外籍渔船所捕鱼货必须先运回汤加报关并向渔业部登记才能向外出口,而汤藉船可以从渔场直接出口鱼货。
五、 对投入和产出以及面临的困难做到心中有数
汤加是南太发展中小岛国,人均GDP为1100美元左右,但外籍渔船在汤加从事远洋捕捞投入成本不小,主要包括:1, 入渔准证费:外籍渔船每船每年10,000美元,而汤加藉渔船该费用每年为1000美元;2, 港务费:外籍渔船每船每航次350美元,而汤藉渔船为10美元。如果一条船一个月生产二个航次,一年生产24个航次,则每船每年港务费为8400美元;3, 人员费用:船长、大副、轮机手等主要人员月工资在1000—600美元左右,当地一般船员月工资300美元左右,代表处管理人员月工资1000-1500美元左右;4, 租房费用:较合适的住房月租金约为350-600美元;5, 燃料、饵料、空运等费用将随生产航次和鱼数量的多少而变化。
近年来汤加包括金枪鱼在内的渔业资源不断减少,外籍渔船经营效益不断降低。根据近年来外籍渔船和当地渔船的生产实践,每船每航次捕鱼产量在5-10吨左右,年生产航次12-15次左右,平均单船航次产值12000-14000美元左右。
外籍渔船在汤加从事远洋捕捞,还可能面临以下困难:1, 饵料和鲜冰等供应不及时。因汤加本身不生产饵料,因而饵料需要全部进口,而进口运输一般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船期延误或生产高峰季节,饵料供应容易出现困难而影响正常生产;汤加没有大型制冰企业、设备和能力,鲜冰供应时有困难也会延误生产;2, 汤加码头能力不足,没有专业渔业码头,一方面渔船进出港需等待调配,同时也使得对渔船和船员的管理增加了困难;3, 当地船员包括无线电通话员和渔业观测员工作责任性不强,随意不出海极为普遍,从而对渔业正常生产造成很大困难,往往使公司蒙受很大损失。
六、 选派有能力的管理人员
公司选派管理人员能力强弱对外籍渔船生产经营也有很大影响。作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因此应该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要懂英语,能单独对外交流,能与当地有关部门直接联系,这一点非常重要;2, 要有管理协调能力,对一般事务能在短时间内搞定,对船员管理有规章有权威;3, 要能吃苦,汤加经济落后,生活条件艰苦,鱼货对外空运安排都是在深更半夜,需要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吃苦耐劳精神。
|